中国辽宁省官方通报,去年在大连海域发生的一起渔船翻覆事故致八死二失联,36人被追责问责。

辽宁应急管理厅星期天(6月14日)在微信公众号上公布,辽宁葫芦岛辽绥渔35261船“10·18”重大倾覆事故调查报告。

调查认定,这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因船东、船长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未按规定配备职务船员,超过核定乘员出海作业,无视气象预警信息,不执行召回指令,未及时择港避风,返航途中遭遇强风导致渔船倾覆。

报告指出,辽绥渔35261船去年10月18日凌晨1时30分许返港途中在大连海域27-4渔区倾覆,造成八人死亡、两人失踪。

事故发生后,辽宁省委、省政府迅速作出安排,全力组织搜救;辽宁省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,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。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对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,并派出督导组迅速赶赴现场,全程督导事故调查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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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查认定,事故直接原因是船东、船长未按时限择港避风,为更换渔网舍近求远,返航途中遭遇强风浪。同时,渔船“召而不回”、渔船超员且职务船员不足、船籍地包保人未及时将召回指令传达到渔船、包保责任制落实流于形式、渔船进出港失控漏管、船籍港靠泊港共管机制不健全、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突出。

针对事故中暴露的问题,调查组总结了多方面教训:属地中共党委政府、行业部门和生产经营主体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树得不牢;船东船长安全生产意识淡薄;省、市、县农业农村(海洋渔业)部门行业监管存在漏洞盲区;属地责任落实不力;以往事故教训汲取不深刻等。

涉事船东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。中共辽宁省纪委监委也同步成立事故监督问责工作组,依规依纪依法对事故中负有责任的36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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